一、市社科联(院)对外印章为“亚洲28365”、“亚洲28365党组”、“社会科学规划办”、“社会科学评定委员会”四枚。
二、印章由综合秘书处机要专人进行管理。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坚持原则,管好、用好印章。
三、印章必须存柜加锁,随用随锁,保证绝对安全。
四、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将印章转请他人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由他人临时代管印章的,必须经综合秘书处处长同意,办理临时代管手续,交指定的人代管。代管事由消除后,代管人员应立即将印章交回给专管人员。
五、用印须作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时间、内容、批准人、份数和经办人。
六、不涉及重大问题的一般行政事项,需经分管副主席批准后用印;重大事项须经主席或党组(主席)会议批准后用印。
七、印章限在机关内使用,非经主席同意不得携带印章外出。
八、不允许在空白信笺或空白支票上用印。
九、印章需要刻换时,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按有关规定刻制,并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十、报废印章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及时移交或监督销毁。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