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社字〔2017〕24号
关于2017年开展长沙市社 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社科联、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文件精神,按照《长沙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修订)》(长社字〔2017〕21号)有关规定,长沙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长沙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能自主承担社科普及任务,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的机构或组织。如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场馆)、社科类社会组织、学校、研究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社科普及资源为基础面向社会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活动,可申报长沙市社科普及基地;以特色社科普及活动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机构或组织,可申报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
(二)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基本设施和社科人文资源条件,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网络),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三)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
(四)申报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区、县(市)所属单位由所在区、县(市)社科联组织申报,区、县(市)社科联进行初步审查后报市社科联(上报名额不超过2个)。
2、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3、请各区、县(市)社科联接到通知后,做好申报的发动及组织工作,组织有关单位根据社科普及基地建设要求,积极申报。
4、对于申报市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单位,市社科联将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进行考察和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并颁发牌匾、证书。认定为市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后,将安排专项扶持创建经费给予资助。
5、申报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1)《长沙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亚洲28365” http://www.nbszgg.com/下载),(2)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年度社科普及工作计划以及近年开展特色社科普及活动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需打印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电子文档一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长沙市社科联学会工作部。
联系人:康韵凝,联系电话:88667445
Email:864932955@qq.com,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大楼821室
长沙市社科联
2017年10月9日
长沙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示范)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联系人
填表日期
亚洲28365
二〇一七年十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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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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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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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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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类型 |
□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等) □历史、文化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教育场所(包括大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培训基地等) □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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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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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的科普 (示范)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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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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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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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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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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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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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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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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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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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社科普及 场所的面积 |
□50-150平方米 □150-300平方米以上 □300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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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社科 普及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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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社科普及 电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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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普及活动 经费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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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哪些科普资料及制品(图书、光盘等,如有,请作为附件材料一同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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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工作 获嘉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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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普工作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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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从事科普工作人员数 |
专职 名, 兼职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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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工作人员(包括专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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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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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三年来已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主要内容、规模、特色及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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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范)基地本年度重大科普活动及其具体方案(包括内容、形式、承办联办单 位、受众对象、经费来源、宣传报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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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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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区县(市)社科联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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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社科联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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